现实中,普通人对公司注销与解散、破产等常常混用,并不区分;但严格意义上,却属于不同法律范畴的概念。以人做类比:公司注册,相当于人出生上户口;公司解散、破产,相当于人死亡,必须对死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借款进行清偿,然后入殓下葬;而公司注销,则相当于给死亡的人消户口。
公司注销和破产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而公司注销程序即指该注销过程的先后次序或步骤。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比如,经过注销登记的公司,法人资格就此终结,员工全部遣散,债权债务关系全面清理完毕,公司至此消失了。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当公司经营困难或继续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时,及时注销公司是及时止损的有效手段。现实中,大量僵尸公司没有及时注销,这实际上是不好的:一方面,公司的债权债务得不到及时清理,拖得时间越长,处理的难度越大,越容易产生纠纷;另一方面,公司会形成不良记录,从而可能影响到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征信。公司是股东的保护屏障——公司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只要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且无其他法定情形,股东最多只亏认缴的注册资本,对公司超出注册资本的亏损,通过申请破产,股东不承担责任。
及时注销公司,既是股东和公司董事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股东、董事自己及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让债权人损失降到最低,股东也可以及时从中脱身,另起炉灶以东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