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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免征中小微企业2月到6月社保缴费

3月10日下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表示,从2月起,上海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二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今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范围。

根据初步测算,预计此项减免政策今年将为企业减负约530亿元。

费予清表示,上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于2020年4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要求,上海市将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即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此外,费予清表示,根据 “沪28条”上海已出台若干社保减负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今年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预计今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

二是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推迟三个月。

三是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截至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完成7.3万户参保单位的延缴报备工作。

上述各项政策,除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为延续政策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三项新政将合计减轻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负担约624亿元。

最后,上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后,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市社保中心暂缓政策实施准备期内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